一、 受理范围:
1) 中国大陆境内正规企业用户;
2) 国外、港澳台、西藏、新疆地区用户均不受理;
3) 个人网站、个人网店用户不受理。
二、 受理材料:
1) 营业执照;
2) 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;
3) 业务受理单,客户方及代理商加盖公章扫描;
4) 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身份证》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盖章扫描;
三、 注意事项
1) 400为企业实名制登记业务,不可进行过户手续,请您在为客户申请400业务时,提供客户真实有效企业证件申请开通,且各受理材料清晰、完整,避免因客户使用范围不一致或使用公司不符合,引起后期催缴工作,给您带来的不便;
2) 如个体用户需要开通业务号码,请您提供营业执照,法人身份证,业务受理单;
3) 如非企业类单位用户(如医疗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教育培训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、政府机关等),需要开通业务号码,请您提供等同于营业执照的单位许可证书,法人或者联系人身份证,业务受理单;
4) 上述业务标准,仅限普通号码开通规范,D类特号用户开通需提交:营业执照+身份证+业务受理单+组织机构代码证,加盖有双方红色公章的业务受理单;A、B类特号用户请您单个联系客服确认。